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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盟住建局2021年总结2022年计划
索引号:01165922-2/2020-0005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概述:盟住建局2021年总结2022年计划
成文日期:2022-02-09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2-09 18:04:32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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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住建局2021年总结2022年计划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2-09 18:04:32

                       一、 2021 工作回顾

2021年,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推动“双百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将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协同部署、统筹推进巩固“严”的主基调、“治”的好态势,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促进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广泛交往、深度交融、增进共识、团结思想,为携手开创住建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学史力行为落脚点,激励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认领问题,寻找短板不足,下大力气解决顽瘴痼疾,紧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遗留办证、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建筑质量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物业服务等民生工作,聚焦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赶进度,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攻坚任务,坚决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坚持统筹兼顾、因城施策,确保全年商品房上市、销售稳步提升,价格企稳。2021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总投资41.79亿元。研究出台了《锡林郭勒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全盟164个项目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有效巩固了房地产市场健康良好发展态势。下达中央、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951.67万元。棚户区改造41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650户,均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指标任务。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物业服务领域长效监管机制,举办了全盟首期物业服务领域安全防范培训演练,覆盖物业从业人员310人次,强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公开,选树了5个全盟“美好家园”项目,物业服务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编制完成了《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全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起步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9.93亿元,集中解决了一批供水、污水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人行道路硬化、环卫等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出台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积极构建改造内容更综合、改造资金更多元、居民参与更主动的旧改新模式,全年完成投资2.26亿元,对全盟77个老旧小区实施了改造。同时,我盟推进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被自治区住建厅选树为典型。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盟的108户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建成了5台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超额完成自治区占比30%的目标。

(四)城镇精细化管理更加深入,城镇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规划先行、精准施策,提请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连市、锡市、多伦县三个自治区试点地区分别建立了常态化调度督办机制,加紧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建设。全盟有11个地区实现环卫市场化,城镇机械化清扫率达76.8%,高于自治区规定标准11.8个百分点,各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10项问题整改完成并销号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大力开展了建筑垃圾混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等领域专项整治,建立了供暖燃煤储备和管网改造工作日调度机制,督导各扎实做好燃煤保供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五)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向好,建筑业绿色发展逐步推进2021年,全盟在建工程314项,建筑面积512.85万平米,总投资129.09亿元。全盟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面积87.2万平方米,其中标识星级绿色建筑达5.9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38个,共计11.9万平方米。我盟第一个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锡林浩特市兴建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园获自治区住建厅认证。

(六)视安全生产为首要,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结合全盟“双百”攻坚行动的深入推进,先后开展了8次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800余条,全部整改完成。同步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技术导则、非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盟14个项目荣获“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解决了10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全盟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实现消防审查验收线上受理、审批,累计受理项目399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旗县西乌旗于2021年6月圆满完成了各项普查任务,其他旗县市(区)正在有序推进。

(七)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公用服务和中介服务及技术审查等事项全部纳入工改系统审批,实现了全流程、全事项审批,并全面推行电子证照核发。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由82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分别少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时限55天和45天。印发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实施意见,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8个和27个工作日,居全区前列。完成了工改系统与在线投资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的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获得水电气暖“破路破绿、临时占道、临时围挡”限时审批指导意见》《大厅受理、网上办理获得水气暖申报审批事项限时办结超时查处通报机制》等政策性文件,供水、供气、供暖报装时间均压缩至10个工作日,所有申报环节和材料均不超过2项。住房公积金23项个人业务上线“蒙速办”,38项单位和个人高频服务事项上线自治区“政务一体化平台”,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部全部接入不动产专线,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综合网办率达到89%,居全区前列。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7项牵头整改任务,6项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剩余1项“长期推进”。

(八)心系人民期盼,为民服务成效显著。全力解决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问题,7.9万余套房地产遗留办证问题不动产首次登记全部“清零”,综合排名全区第一,335套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供暖以来,受理解决群众供暖热线问题4742件,盟纪委反馈的供热领域38件突出信访举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盟484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有378个公开了服务收费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行业扶贫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为发力点,稳步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1年,盟住建局荣获了“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全盟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摸排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121处,整改销号问题66个,追缴违规资金142.425万元,问题整治“销号”完成率和违规违法资金追缴完成率在全区率先达到100%。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分账管理制度,积极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住建事业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区“两会”精神及盟委2022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努力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环境。

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各地要保持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022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8亿元以上。二连市、锡市要继续落实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全面实施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全覆盖,防范房屋交易风险。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妥善解决锡林郭勒盟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兜底预案》,有效化解逾期交房和“烂尾”等风险隐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原则,全力解决因烂尾导致“入住难”问题。加大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力度,持续抓好房产企业捂盘惜售、一房多卖、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及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纠纷调处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新生社会矛盾隐患发生。大力宣贯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推进物业收费信息公示公开全覆盖,加大智慧物业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助推全盟物业行业转型升级。

(二)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满足群众多元住房需求。各地要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行动紧密结合,突出支持重点,合理分配自治区下达的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年内实施棚户区改造6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48户。坚持租购并举,规范发展公租房,对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以锡市作为先导区,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问题,同时要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多元住房需求。

(三)科学实施城镇更新,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各地要结合发展实际,加紧谋划2022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切实实施好城镇更新行动,有效发挥锡市中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大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辐射带动其他旗县所在地和重点镇建设水平的同步提升。年内完成120公里新建改造老旧管网11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牧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开展好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实现应改尽改,确保年内完成97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全盟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力争达到45%以上。

(四)坚持建管结合,提升城镇管理综合效能一是以二连市、锡市、多伦县三个自治区试点地区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常态化治理市容市貌。深入推进城市完整居住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全面整治道路破损绿化缺失、卫生死角等问题,加强城市出入口和户外公共场所巡查整治,防止“垃圾围城”。二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分类投放意识,健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强化建筑填埋坑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日常治理与监管,杜绝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埋或堵塞河道等问题。三是全力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不到位、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达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不规范、地下水超标等问题,确保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行情况不出现大的问题。四是巩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公共停车场管理建章立制

(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助推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四不两直”等监督检查方式,从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认定处罚四个方面,加强对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资质、企业资金往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及实名制管理平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效遏制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二是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年内实现城镇绿色建筑占到新建建筑比例的60%,逐步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占比。

(六)强化底线思维,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凡是未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凡是没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凡是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凡是施工现场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凡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坚决杜绝因“带病作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切实抓好“六个关键”:一要关键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将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临边(洞口)防护、高处作业等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作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二要关键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做好建筑工地室外作业施工监控、重点部位隐蔽工程施工影像留存工作,施工场地扬尘治理达到“六个百分百”。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严处罚,增加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重点,持续做好“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和“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全盟“双标化”工地建设全覆盖。三要关键抓好常态化惩戒机制建设。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重点企业、重要部位、重点从业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加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四要关键抓好行业治理推陈出新。今年,各地要探索引入安全生产工程保险公司,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逐步淘汰监理职能模式。要关键抓好全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专项集中整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一事一议”原则,组建盟旗两级工作专班,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六要关键抓好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按照行署有关工作要求和既定方案,全面开展燃气经营企业、集中用气场所、燃气管道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流程用气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要实现“统一充装、统一配送、统一管理”,推行钢瓶电子标签或二维码可追溯标签,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另外,在此强调一下,近期满洲里、呼和浩特、包头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各地一定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全力抓好建筑施工、市政环卫、物业管理小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更优服务体系。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主体行动方案》(营商环境3.0版)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事项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扎实做好住建领域资质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审批便利度。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协同推进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建设,统筹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区域评估、联合测绘和中介服务超市等综合服务审批事项,强化工改审批人员和综窗人员培训,提升综合服务效能。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核发,实现工程建设审批项目电子证照全面应用。深化完善住房公积金内部管控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探索服务便民化、数据智能化、管理精细化新路径。通过集成、共享和优化信息资源,拓展公积金服务新场景,满足缴存人多样化需求,做到线上服务更便利、线下服务更贴心。

(八)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奋进力量。全盟住建系统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全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行业领域纵深发展。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