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决算公开 | |||
索引号:01165922-2/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 ||
概述: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决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24-11-07 09:00:00 | 公开日期:2024-11-07 16:08:33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44)精神,我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依法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跨区域及重大案件。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盟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协同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盟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散装水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盟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盟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
1.从机构设置看,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根据中共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锡机编委发〔2022〕47号)文件,调整后,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机关党委外,内设机构仍为8个,分别是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督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科、城市管理科。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 家: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建设局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建设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盟新建项目69个、续建项目101个,新建建筑面积132.9万平方米,建筑业产值增加值2966万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全盟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面积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100%,竣工面积198.4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2.39%,装配式建筑占比36.31%,超额完成自治区给定我盟目标的15%以上。全盟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网上管理全覆盖。
(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实施更新改造地下管网100公里、铺设改造道路18公里等85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9.5亿元,完成新建改建道路19.54公里,铺设人行道8.8万平方米,道路罩面46.67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给排水、供热、燃气管网125.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15.56万平方米。加快推进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盟16个新建居住区均已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正蓝旗桑根达来镇建成1座3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阿旗、白旗、太旗、多伦县、东乌旗等地区完成20台垃圾清运设备采购,建成28处农村牧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盟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1%。
(五)城镇精细化管理更加深入。有序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样板创建工作,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创建“样板小区、样板街区、样板路段”工作实施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范围,对创建区域基础设施进行摸排整治。累计对样板小区清理乱堆乱放288余处、维修维护小区基础设施设备450余处、放置分类式垃圾箱600个,更换宣传牌匾80块、节能路灯150余基,施划停车泊位800个;对样板街区、样板路段实施道路破损、绿化、路灯、管网、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2700余处,新建改建道路1.8公里,铺设人行道1.2万平方米、道路罩面9.2万平方米,修复人行道石材2200平方米,安装路灯420基,施划停车泊位2000余个,累计清理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牌匾等行为1220余起,清理乱倒垃圾9.5万余吨。持续开展城镇市容环境卫生行动,清理违规占道经营、牌匾、张贴小广告等行为4200余起,清理积存垃圾22万余吨。健全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锡林浩特市供水、供热、燃气等行业信息资源完成平台接入。推进城镇供热设施“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制定实施30项工程举措,已全部完工,完成新建改造换热站8个、管网86公里、燃煤锅炉8台,完成供热储煤126万吨。创建锡林浩特市巴彦查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处,基本建成5个试点小区。全盟智慧物业监管平台已基本建成,正在锡林浩特市试点推广使用。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全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简易程序处罚78件、罚款1.75万元;普通程序处罚80件、罚款62.97万元。
(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各审批服务事项均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实现了全流程、全事项审批和“一网通办”,通过系统审批工程建设项目863个,审批事项4274件,主流程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累计核发电子证照1772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占比98%、联合审图占比100%、并联审批率93%,分别超自治区要求43个、50个、28个百分点。通过“一张蓝图”业务协作平台策划生成项目数575个,办理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1527件,分阶段办理建筑施工许可项目13个,区域评估成果在工改系统中应用项目62个,助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中介服务超市入驻中介机构935家,发布采购服务项目3504个,中选2366次。深化获得水气暖“一件事一次办”“三零”服务,基本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集成办理,累计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三零”服务152件。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气暖过户业务“网上通办”。更换居民智能水表4.6万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累计发放“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5笔168.5万元;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集中“线上办”,累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850笔6765万元,同比分别增加90%、88%。
(七)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出台了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硬措施等制度措施,推行建筑工程分段验收、工程质量追溯、差异化管理、安全生产日志等制度,强化特种工作业证管理,开展全盟高空坠落应急演练,有效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率。盟本级开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执法检查14次,下发执法建议书、限期整改通知书175份,累计整改安全隐患3552条。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责任险,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现建筑施工安责险全覆盖。开展全盟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对5个旗县、13项建筑工程的实体检测和评价,编写了《锡林郭勒盟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举办全盟建筑业“吹哨人”工作机制培训班、超规模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安全管理培训班、安全生产人员首次能力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培训7次,参加培训3756人次。举办全盟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以会促建、以会促干,不断提升建设工程“双标化”工地创建水平。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盟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43户,已整改销号215户,整改完成率88.48%;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5354户,完成安全鉴定1787户,安全鉴定率33.38%。加快推进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2023年办结完成消防遗留项目272个,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累计办结完成474个,完成遗留项目总数的57.6%。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累计排查居民309945户、餐饮等经营单位23547家,排除燃气用户端隐患问题32096条。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全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运用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和APP,录入燃气用户信息4468户,排查率100%,排除燃气安全隐患2324条;更换老化、不合格橡胶软管3.7万根,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1万余个。推进瓶装液化气“三统一”试点工作,累计录入液化气瓶信息多少2.1万个、置换托管气瓶2.5万个。
(八)上级督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项问题已整改销号1项,其余2项正在推进,分别为城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需求不匹配、垃圾填埋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问题,预计2023年底前提交销号申请。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4项,其中,专项巡视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提交申请销号;常规巡视1项,为消防设计审查遗留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底,正在有序推进。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438.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2.76万元,增长 5.33%,变动原因:本年有新调入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均相应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803.60万元,减少 55.6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438.1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92.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799.88万元,减少56.38%,变动原因:上年度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有新风系统改造、方舱医院改造、围挡工程等项目,而本年没有这些项目的支出,故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年初结转和结余 45.5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01万元,减少8.10%,变动原因:22年项目全年执行率比21年项目全年执行率高,导致22年年末项目结转资金比上年少,也就是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1,438.1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23.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72.70万元,减少55.46%,变动原因:上年度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有新风系统改造、方舱医院改造、双层围挡工程,环卫工人支援二连抗疫补助资金等项目,而本年没有这些项目的支出,故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4.3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基本支出结转10.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19万元,减少68.54%,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全年执行率比上年全年执行率高,所以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92.6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92.6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7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23.8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71.99万元,占 54.22%;
本年项目支出 651.86万元,占 45.7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437.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2.41万元,增长 5.30%,变动原因:本年有新调入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均相应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03.96万元,减少55.65%,变动原因:上年度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有新风系统改造、方舱医院改造、围挡工程等项目,而本年没有这些项目的支出,故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423.86万元。与年初预算 1,343.4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9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9.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1.55万元,支出决算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一名离休人员和一名退休人员去世,离休费和退休费比预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9.60万元,支出决算3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两名在职人员退休,相应养老保险缴费总额减少,导致决算比预算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15万元,支出决算2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两名在职人员退休,发生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43.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57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8.01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项目为方舱医院项目,本年未发生该项目的支出,年底全部资金已上缴财政。
2.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6.34万元,支出决算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几乎无差异,已完成项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23万元,支出决算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保险基数增大,决算比预算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83万元,支出决算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几乎无差异,已完成项目。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1217.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82.88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87.67万元,支出决算6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3名新调入人员,相应的工资支出增加,另外还有3名去世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支出,导致决算比预算增加。
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2.00万元,支出决算7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督导工作经费项目。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4.00万元,支出决算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4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十四五”时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本年未发生该项目的支出,年底全部资金已上缴财政。
5.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95.00万元,支出决算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异小,几乎完成了年初预算。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54.00万元,支出决算5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7.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172.71万元,支出决算15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异小,几乎完成了年初预算。
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248.76万元,支出决算2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异小,几乎完成了年初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52.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28万元。其中: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此项目有追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8.27万元,支出决算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两名在职人员退休,相应住房公积金缴费总额减少,导致决算比预算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4.23万元,支出决算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3名新调入人员,相应的购房补贴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比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71.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8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9.96万元、津贴补贴129.95万元、奖金3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5.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33.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29万元,离休费18.38万元,退休费30.60万元,抚恤金68.93万元,生活补助2.15万元,医疗费补助19.73万元。
(二)公用经费 18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9万元、取暖费12.98万元、物业管理费74.32万元、差旅费19.62万元、维修(护)费4.64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劳务费2.26万元、委托业务费4.80万元、工会经费6.16万元、福利费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36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51.8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我单位无项目开支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8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6万元、印刷费4.28万元、咨询费1.00万元、取暖费3.92万元、差旅费67.04万元、培训费24.30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委托业务费16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2万元等。
(三)资本性支出69.8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69.80万元,是办公楼更换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款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99万元,支出决算 12.9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1.76万元,支出决算 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24万元,支出决算 1.2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2.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6万元,占 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 1.24万元,占 9.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91万元,增长 8.39%,变动原因:本年度出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2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24万元,接待15 批次,114 人次,开支内容:住建厅等上级部门实地调研工作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19万元,增长 17.66%,变动原因:上级部门实地调研增加,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7.52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新型墙体材料专用基金支出,上年度该项目已完工,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也无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86.1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92万元,减少20.13%,变动原因: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20.5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9.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9.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4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65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重点企业安全评估检查经费项目”、“更换局机关办公楼电梯经费项目”、“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督导工作经费”等18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8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督导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05分。全年预算数为10.71万元,执行数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委派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盟安全生产督导组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本次督导检查为期十七天,采取集中管理、统一部署、分组行动、每日汇报总结的工作方式,共深入13个旗县市区,对重点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实地大排查和督导检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舆情扩散、重点人群未发生违法上访事件等。14个人对13个旗县市区为期15天的维稳安保督导,共发生差旅费合计7.8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盟住建局将积极响应“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在组织需要的情况下继续派员加入全盟安全生产督导组,按照工作规则对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引导企业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氛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督导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10.71 |
7.84 |
10 |
73.20 |
7.32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0.71 |
7.84 |
—— |
73.2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盟委要求,对13个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蹲点驻守维稳安保工作。 |
根据《关于开展锡林郭勒盟建设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及城镇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锡林郭勒盟建设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成立了13个督导组,重点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城镇燃气及供热等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
|||||||||
绩效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抽调人数 |
正向 |
等于 |
15 |
14 |
人 |
5 |
4.67 |
|
蹲守天数 |
正向 |
等于 |
17 |
15 |
天 |
10 |
8.82 |
|||
质量指标 |
按照盟委要求完成全部既定任务目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被督导地区党委政府对督导事项满意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时间完成阶段性任务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指定时间内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成本指标 |
住宿费 |
正向 |
等于 |
8.16 |
5.74 |
万元 |
5 |
3.52 |
||
差旅补助费 |
正向 |
等于 |
2.55 |
2.1 |
万元 |
5 |
4.12 |
|||
社会效益 |
防止安全生产事件发生 |
定性 |
未发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舆情扩散、重点人群未发生违法上访事件等。 |
未发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舆情扩散、重点人群未发生违法上访事件等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 |
定性 |
进一步压实全国“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工作责任。 |
进一步压实全国“两会”期间锡林郭勒盟维稳安保工作责任。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 |
正向 |
等于 |
100 |
90 |
% |
10 |
9 |
||
总分 |
100 |
92.45 |
2.更换局机关办公楼电梯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0分。全年预算数为72.00万元,执行数为6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预算计划进行了合理有效的使用,更换局机关办公楼电梯经费专款专用,更换局机关办公楼两部电梯,支付电梯经费。资金使用数额和用途,都清晰明确,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已达到,各项指标已完成,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管理培训,规范绩效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查找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更换局机关办公楼电梯经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2.00 |
72.00 |
69.80 |
10 |
96.94 |
9.69 |
|||||
其中:财政拨款 |
72.00 |
72.00 |
69.80 |
—— |
96.9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我局机关办公楼两部电梯进行更换,财政批复预算为36万元/部,共计72万元,确保局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及工作正常运转。 |
该项目的预算计划进行了合理有效的使用,更换局机关办公楼电梯经费专款专用,更换局机关办公楼两部电梯,支付电梯经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拆除旧电梯数量 |
正向 |
等于 |
2 |
2 |
个 |
5 |
5 |
|
安装新电梯数量 |
正向 |
等于 |
2 |
2 |
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电梯专业部门质量检验 |
定性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电梯安装过程规范安全 |
定性 |
规范 |
规范 |
5 |
5 |
||||||
时效指标 |
电梯安装时限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 |
1 |
年 |
5 |
5 |
|||
电梯使用时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年 |
5 |
5 |
||||
成本指标 |
成本 |
正向 |
等于 |
44.8 |
35 |
万元 |
5 |
3.91 |
|||
安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
正向 |
等于 |
27.2 |
34.8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局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及工作正常运转 |
定性 |
安全及正常运转 |
安全及正常运转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电梯持续安全运行 |
定性 |
持续安全运行 |
持续安全运行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办公楼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及外部使用人员满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60 |
3.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重点企业安全评估检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4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4.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大城镇燃气监管力度,紧盯关键环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燃气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着力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实效,提升城镇燃气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重点企业安全评估检查经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0 |
35.00 |
34.90 |
10 |
99.71 |
9.9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0 |
35.00 |
34.90 |
—— |
99.71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积极消除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评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2 |
42 |
个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覆盖全部在营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正向 |
等于 |
42 |
42 |
个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按照实施方案时限完成安全评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2 |
42 |
个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委托开展安全评估经费 |
正向 |
等于 |
35 |
34.9 |
万 |
10 |
9.9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 |
定性 |
42 |
42 |
5 |
5 |
||||
社会效益 |
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 |
定性 |
42 |
42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 |
定性 |
42 |
42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 |
定性 |
42 |
42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定性 |
42 |
42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94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建筑市场监督与房地产住房保障工作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50.00 |
37.77 |
10 |
75.54 |
7.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50.00 |
37.77 |
—— |
75.5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加大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对全盟房地产市场领域、建筑领域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全盟建筑市场,并对防范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宣传,通过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新知识的培训、宣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 |
通过检查、培训等,本项目盟级资金到位50万元,实际划拨37.77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房地产领域检查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次 |
5 |
5 |
|
开展宣传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次 |
5 |
5 |
||||
开展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工作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次 |
5 |
5 |
||||
开展建筑市场检查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 |
次 |
5 |
5 |
||||
质量指标 |
进行评审专家的住哪也技术培训和廉洁教育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次 |
1 |
1 |
|||
时效指标 |
年内各项工作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5 |
% |
1 |
1 |
|||
成本指标 |
建筑市场检查经费 |
正向 |
等于 |
13 |
10 |
万元 |
4 |
3.08 |
|||
开展绿色建筑节能推广工作经费 |
正向 |
等于 |
5 |
3.77 |
万元 |
4 |
3.02 |
||||
开展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工作经费 |
正向 |
等于 |
2 |
2 |
万元 |
4 |
4 |
||||
房地产领域检查巡查差旅费 |
正向 |
等于 |
12 |
9 |
万元 |
4 |
3 |
||||
房地产领域检查车辆租赁费 |
正向 |
等于 |
11 |
9 |
万元 |
4 |
3.27 |
||||
防范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宣传费 |
正向 |
等于 |
5 |
3 |
万元 |
4 |
2.4 |
||||
物业检查专家费 |
正向 |
等于 |
2 |
1 |
万元 |
4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以更优的环境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倍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构建和谐稳定的房地产与建筑市场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倍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全盟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倍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全面推进房地产市场与建筑市场可持续发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倍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建筑及房地产领域企业满意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0.32 |
5.工程质量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城镇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严格闭环管理,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大城镇燃气监管力度,紧盯关键环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燃气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着力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实效,提升城镇燃气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工程质量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10.00 |
9.95 |
10 |
99.50 |
9.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10.00 |
9.95 |
—— |
99.5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聘请第三方对全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开排查整治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城镇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严格闭环管理,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旗县市(区) |
正向 |
等于 |
13 |
13 |
个 |
5 |
5 |
|
抽查瓶装液化气企业不少于25家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5 |
25 |
家 |
5 |
5 |
||||
成立4个督导组 |
正向 |
等于 |
4 |
4 |
组 |
5 |
5 |
||||
质量指标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定性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7 |
7 |
|||||
提高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水平 |
定性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8 |
8 |
||||||
时效指标 |
排查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2023年底前 |
5 |
5 |
|||||
整改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2023年底前 |
5 |
5 |
||||||
成本指标 |
燃气检查委托业务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8 |
8 |
万元 |
8 |
8 |
|||
开展餐饮燃气回头看检查委托业务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2 |
1.95 |
万元 |
2 |
1.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水平 |
定性 |
平稳运行 |
平稳运行 |
20 |
20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燃气使用持续稳定 |
定性 |
持续稳定 |
持续稳定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90 |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评估经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评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行署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盟住建局拟组织对部分燃气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经测算,所需经费54万元。
预期目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二连、锡市等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工作,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切实增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底线思维,立足于服务基层工作大局,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集中力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评估检查,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紧盯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领域,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5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5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覆盖全部在营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时限完成安全评估,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引导力度,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城镇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
全年预算54万元,全年执行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持续推动全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目标值等于48家,实际完成48家,分值8,得分8。
2)覆盖旗县数量,目标值等于13个,实际完成13个,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3)燃气企业稳定运行,目标值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7,得分7。
4)按合同要求完成排查,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5)按合同时限完成,目标值2022年1月至12月,实际完成2022年1月至12月,分值5,得分5。
6)年底前完成排查,目标值年底前,实际完成年底前,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委托开展排查经费,目标值小于等于46.5万元,实际完成46.5万元,分值5,得分5。
8)办公和培训等其他经费,目标值小于等于7.5万元,实际完成7.5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确保燃气企业稳定运行,目标值大于等于48家,实际完成48家,分值15,得分15。
6、社会效益
10)提升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改善用气水平,目标值持续改善,实际完成持续改善,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提高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持续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加成,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营造隐患主动排查和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措施及办法。
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机构会商分析,并对第三方机构安全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城镇燃气企业找出问题、解决问题,针对各城镇企业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加快城镇企业安全评估工作,保障城镇燃气企业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评估经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4.00 |
54.00 |
54.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00 |
54.00 |
54.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二连、锡市等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工作,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意识基础,督促燃气隐患的化解处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盟燃气生产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 |
正向 |
等于 |
48 |
48 |
家 |
8 |
8 |
|
覆盖旗县数量 |
正向 |
等于 |
13 |
13 |
个 |
7 |
7 |
||||
质量指标 |
燃气企业稳定运行 |
正向 |
等于 |
95 |
95 |
% |
7 |
7 |
|||
按合同要求完成排查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8 |
8 |
||||
时效指标 |
按合同时限完成 |
定性 |
2022年1月至12月 |
2022年1月至12月 |
5 |
5 |
|||||
年底前完成排查 |
定性 |
年底前 |
年底前 |
5 |
5 |
||||||
成本指标 |
委托开展排查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46.5 |
46.5 |
万元 |
5 |
5 |
|||
办公和培训等其他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7.5 |
7.5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确保燃气企业稳定运行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8 |
48 |
家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提升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改善用气水平 |
定性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提高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479-8224236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