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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12-02 1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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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报的通知》(内建人函〔2024〕4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现就全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燃气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9年已经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通用知识、专业知识培训。通用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知识等。专业知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运行工、燃气用户安装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等具体的培训课程。

三、继续教育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

2、学习方式:线上学习+线下实操

3、培训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0日

4、官网报名: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https://ksxt.lwglfw.cn:200/auth

)注册个人账号,登录账号查看个人证书信息并完善内容后选择[燃气证书]--[继续教育报名]--[选择报名锡林郭勒盟]完成信息注册。

5、培训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各企业需提供报名表盖章扫描版、可编

辑电子版、培训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合格证书扫描件及报名企业与报名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发至邮箱 184823744@qq.com。

2)线下报名,各企业将报名表盖章纸质版、可编辑电

子版、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报名企业与报名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送至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行政楼5029。

培训报名方式二选一即可。

四、相关要求

持有合格证书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岗从业人员务必于证书到期30个工作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并进行证书复检,逾期未复检或复检不通过的证书将自动失效。

复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从业期间在岗履职情况。

2.安全事故记录。

3.继续教育时间、课程内容和课时记录(持证人员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学时可分次累计计算,由继续教育单位签章确认)。

联系人:锡盟住建局王慧慧        电话:15847999023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孙老师  电话:18747910163

附件:1.锡林郭勒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人员汇总表

           2.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