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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回复情况
来信主题: 请尽快解决明皇御苑小区质量问题 来信时间: 2020-10-23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已经近1年多次和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口头答应,却有意拖延。也多次向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此问题。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和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请监管部门,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法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因步入冬季外窗框漏风、玻璃漏气严重,开发商从年初拖到现在,也不适宜施工,请补偿业主维修费用。请不要纵容开发商一拖再拖,损害业主利益。希望尽快看到解决成效。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盟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0-10-26
回复内容:

我局已责成相关科室对留言人反馈问题进行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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