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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3-15 1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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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盟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执法检查(联合盟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对全盟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核查,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是否依法签订业务合同。盟外招标代理机构入盟承揽业务是否按要求登记,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代理费用是否由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编制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要求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是否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等内容。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监管、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活动的执法检查(联合盟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对一级、二级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及执业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三、全盟燃气经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运行维护、安全检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从业人员无证作业等内容。

四、全盟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开发项目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捂盘惜售、一房多售、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未在销售场所公示开发资质证书、预售证书、企业资质变更与延续、企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条件等内容。

五、全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计价清单完成情况、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成果文件是否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造价咨询合同是否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格式签订、工程造价鉴定成果文件是否客观公正、是否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等内容。

六、全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从业单位是否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违法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内容。

七、全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检测从业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行为,是否满足信息化监管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相关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八、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质量行为、工程质量及工程资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规范标准等内容。

九、全盟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执行预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审核情况,执行预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

十、全盟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本地区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情况、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总体工作情况、受检勘察设计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括勘察大纲、现场记录、试验数据记录等)及审查记录、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及计算书、设计变更及全部施工图审查记录等内容。

十一、全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全盟物业企业监督执法检查

对全盟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未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擅自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费用或通过巧立名目向业主乱收、滥收费用,未按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