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品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信息化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局组织开发了“锡林郭勒盟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现将启用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工作,抓牢抓实一线,解决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全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不规范、隐患发现不及时、监管部门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地生根,实现施工现场全天候可视监控,以及通过对全量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可视化呈现,实现对建筑工地全方位的安全监管,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启用时间及方式
我盟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已建设完成并上线,我局决定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启用“锡林郭勒盟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三、系统功能
监管系统集成安全监管系统、质量监管系统、视频监管系统、智能监管系统、质量检测查询等功能,助力盟、旗县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安全监管系统。包括危大工程监测、起重机械监测、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智慧工地监测分析、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查询、实名制监管、临时用电监测等业务。
(二)质量监管系统。实现工程材料检测信息实时对接,行业主管单位及企业及时掌握材料质量情况。采用工程资料数字化技术,推进企业工程资料在线编辑与审批、在线查看、检索、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整改全过程数字档案管理。
(三)AI 识别系统。在工地出入口、重点施工区域安装 AI 摄像头,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规闯入危险区域等行为实时预警,与工地门禁系统联动,禁止违规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同时记录人员出入数据,为劳务管理提供依据。
(四)领导驾驶舱。整合各系统数据,构建可视化的领导驾驶舱平台,通过图表、报表等形式直观展示工地的人员、设备、环境、施工安全等关键信息,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实现远程监控功能,管理人员可通过电脑终端随时随地查看工地现场情况,及时下达指令,提高管理效率和响应速度。
系统用户包含盟、旗县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机构、单位从业人员等。主管部门监管人员账号采用逐级分配方式创建。其中,旗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管理员账号由我局分配,监管人员账号由相应的旗区主管部门管理员分配。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账号采用注册方式创建。
锡林浩特市住建局根据锡盟住建局要求,统一负责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锡盟住建局择期开展推广培训,督促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准确掌握平台使用方法、账号分配和管理,推广平台应用等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平台在本地区推广应用工作,并将平台应用作为企业争先创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必备申报条件之一。
(一)高度重视系统应用。启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是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推进机制,确保平台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行数字化监督。2025年开复工前,以锡林浩特市为主要试点区域,其他旗县市(区)创建1到2个智慧化工地试点项目,推动各工地完成智慧化工地建设。2026年新开工工程必须接入使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未按规定应用监管平台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查抽测频次,涉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数据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断提高数据完整
性、可用性和时效性。要对录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相关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更正、清除虚假信息。要加强账号管理,严格控制数据使用范围,防范泄露、滥用、篡改信息等行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上线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平台问题或平台流程和实际工作流程不匹配的情况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