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锡盟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22-2/2020-0004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关于对锡盟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0-09-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0-09-14 16:56:23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关于加强社区物业服务治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单位为加强社区物业服务治理,在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物业收费管理、扶持老旧小区承接企业、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为规范物业行业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我局从盟级层面搭建了统一的物业诚信监管平台,该平台自2020年1月1日起上线运行,各级物业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可以实现对辖内物业企业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业主投诉、服务质量等各类信息的实时监控。目前各旗县市(区)主管部门已通过监管平台对26家企业计入良好信息加分,对4家企业实行减分处理。
(二)专项治理物业服务行业乱象。开展“整治物业行业乱象”和“清理恶意欠缴物业费”两个专项行动,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共查处47家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101项违法违规和管理服务不规范问题,追缴165个项目2394户欠缴物业费258.33万元。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促进物业管理工作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全盟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深入推进“执法进小区”行动。今年以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市监特设字[2020]162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全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锡建物字〔2020〕5号)等文件,呼吁各旗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积极统筹多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共摸排住宅小区512个,设立路面标识358处,设立标牌403块、恢复原设计规划停车位2152个,拆除违章建筑1处,清理障碍物73处、拖离车辆97辆、警告101人次。发现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隐患32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对物业企业“八项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拒不公示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公示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监督,引导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
(一)持续开展好创优达标评选活动。利用好创优达标这项重要的正向激励手段,依托全盟物业诚信监管平台,持续开展好物业管理创优达标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向老旧小区承接物业企业深度倾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性竞争,促进全盟物业服务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利用年初上线运行的全盟智慧物业监管平台,严格依照《锡林郭勒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将物业企业划分为AAA、AA、A、B和C五个信用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企业综合评价分值将与业主选聘物业企业、企业招投标等机制密切挂钩,进一步释放物业行业竞争活力,增强物业企业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
三、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除廉租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和商场、酒店、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在贯彻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同时依法对物业收费情况履行指导监督职能:
(一)公开收费标准。督促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公布辖内所有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业主提供参考,促使物业企业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标准。
(二)强化监督检查。针对个别物业企业收费不合理、不透明等违规问题,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积极指导、监督辖内物业企业对所接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费用标准逐个进行修定、核准,并结合物业收费内容逐条、逐款细化,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和楼道内进行公示,确保物业项目收费透明公开;
(三)建立清理恶意欠缴物业费常态化机制。为维护物业企业合法的经营权益,防止物业企业出现因收费难导致物业服务品质降低的情形,我局计划将清理恶意欠缴物业费行动列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使居民形成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良好风尚。
四、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一)加快落实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对于工程建设管理造成的工程质量、公用设施等房地产遗留问题,督促原开发企业认真整改;对于难以落实维修责任主体的小区,依法依规由地方财政和住宅维修资金共同出资先行解决。2019、2020两个年度全盟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共计90个,目前已改造完成19个,剩余71个已全部开始动工,下一步我局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通过提高小区封闭率、推进基础设施改造完善,提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为物业企业进驻提供有利条件。
(二)以奖代补鼓励支持老旧小区承接企业。优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奖补对象的结构,资金扶持范围向老旧、弃管、基础设施薄弱的项目承接企业延伸,在2019年度盟级创优达标评选活动中增设“物业服务进步企业奖”,鼓励和支持积极承接老旧、弃管或基础设施较差的小区并使得所承接项目有较大改观的企业,引导物业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接管老旧、弃管住宅小区。
五、提升物业服务领域应急管理能力
(一)提升物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通过此次疫情物业行业凸显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的弊端,今后我单位将督促物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应对物业服务领域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提升应急能力。目前,物业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应急演练、培训情况已纳入物业行业诚信监管体系,计入企业良好信息。
(二)积极开展“人防教育进小区”创建活动。2020年6月,我局联合盟人防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人防宣传教育进小区物业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锡人防字〔2020〕23号)文件,指导物业企业制定应急抢险预案,要求示范创建物业企业员工,要掌握基本的“三防”常识,在封闭电梯间、步梯及人流量较多的小广场等小区显要位置张贴应急疏散避险计划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小区居民认识和掌握应急疏散示意图符号,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