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01165922-2/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 ||
概述: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25-03-14 10:00:00 | 公开日期:2025-03-14 10:25:1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货、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制度并监极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依法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跨区域及重大案件。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盟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协同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盟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散装水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盟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盟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建筑业监管和发展、物业管理、城市行政执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本报告为部门预算。我局本级核算机构为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除机关党委外,还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督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科7个科室。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群工作科、建筑市场服务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科、房地产与住房保险服务科、城乡建设服务科。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3 |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围绕总体要求,要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巩固提升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成效。各地要全面总结评估“温暖工程”成效,以“冬病夏治”为抓手,从热源、热网、热力站、用户、智慧供热、长效管理等方面全链条查漏补缺,科学合理制定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改造提升计划,加快推进24公里供热管网改造,补齐城镇供热软硬件短板,提升供热运行保障能力。要统筹推进源、网、站、户建设改造,在初步搭建智慧供热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智能调度、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供热系统的实时监测、远程操控、智能感知和数据分析。要落实好供热企业考核办法,重点从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系统运行、投诉处置、应急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供热企业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和供热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全盟城镇供热质量再上新台阶。
——扎实开展城市节水行动。节水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的又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住建部门承担节水行动内的城镇节水重要任务,要求从供水管网改造提升、设施设备更新、再生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发力,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再生水利用率,推进全民节水。我盟的目标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5%以上。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节水优先、量力而行,认真谋划好节水项目,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城市更新和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谋划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等节水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31公里;锡林浩特市等地区新增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日;在往年基础上再更换智能水表0.8万块,全盟远传智能水表覆盖率达到90%;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巡检维护力度,有效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要以锡林浩特市为重点,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城市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积极推进供水智能化建设,稳妥有序实施智能化改造和传感设备安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水务平台系统,提升城市供水信息监测预警能力。要优化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网设施和运行维护,将再生水用于城镇生态景观、园林绿化、道路清洗、城市杂用等领域,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量,特别是要严格管控城市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禁止道路、建筑工地使用自来水抑尘洒水。
——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智慧工地”是建筑业数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今年,我们要积极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将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项目现场进行360度无死角安全管控、动态监管,实时监测预警危大工程、高处作业和建筑工人作业行为,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今年,重点以锡林浩特市为试点,其他地区要建设1—2处“智慧工地”,下一步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后逐步推开。
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要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制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商品房建设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年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亿元以上,销售120万平方米以上。二要大力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改革。去年,我盟在锡林浩特市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全盟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难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和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方案,今年自治区将我盟纳入了商品住房销售改革试点范围。锡林浩特市要认真落实两个“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其他地区要参照执行好两个“方案”,明确1—2个现房销售项目,坚决防范好房地产市场风险。三要实施房地产市场化险攻坚行动。重点是打好保交房、房地产“两难”问题攻坚战,锡林浩特市要紧盯锡林茗苑、龙湾国际两个项目(166套),督促帮助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9月底前交付。其他地区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再出现新的“两难”问题。四要进一步推动协调机制“扩围增效”。结合开展助企行动,加大“白名单”贷款审批投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解决融资需求,破解房地产项目融资困境。五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租售并举、以需定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筹集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4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652户以上,帮助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实现安居。实施危旧房改造53套,推进货币化安置,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六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预售商品房的首付款,支持各地统一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要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盟内建筑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形成产业联盟等方式,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各地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要明确一定比例(50%以上)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由本地纳统企业与进入我盟的外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且参与联合体工程量不低于40%,最大程度将产值、税收留在当地。各地要建立纳统企业培优扶持计划,帮助企业找项目,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分包的,依法依规发包给本地纳统企业;对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可按项目要求直发包给本地纳统企业。二要强化工作合力。矿山、公路、水利工程等领域的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是建筑业总产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与能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分地区、分领域提出项目实施计划,鼓励引导纳统企业积极参与盟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合力推动将建筑业产值留在盟内。三要强化跟踪问效。盟住建局将坚持调度前移,根据今年各地合同签订情况,将全盟建筑业产值目标分解到各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地要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盯紧纳统企业施工项目,实地查看形象进度,指导企业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纳统资料上传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根据盟委和行署的工作要求,对一个月未完成既定目标的地区,行署分管领导将约谈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两个月未完成既定目标的地区,行署主要领导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未完成季度既定目标要求的地区,盟委主要领导将约谈旗县党委书记。四要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自治区明确,“年底前,全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地要认真落实,重点抓好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年底前,全盟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
(三)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一要建立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的要求,所有城市更新项目都要以城市体检为前提,找出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出影响城镇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根据国家政策和轻重缓急编项目、找资金,用更新解决问题,同时,抓好实施效果评估和后期巩固提升,形成闭环工作机制。二要加快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今年,全盟计划投资24亿元,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8个。各地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列入盟级重大项目的工程要按照4月15日开工的要求,倒排工期,紧抓快干,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如期竣工。三要提升城市韧性水平。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线升级改造,一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更新,年内改造地下管网89公里,老旧小区55个、3933户,锡林浩特市要实施好城市地下生命线(地下管网)工程。四要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抓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提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注重从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中挖掘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细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五要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依托锡林浩特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市政公用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及物联网感知设备融合监测,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品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六要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利用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国企兜底管理等模式,实现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到95%以上。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改造农村牧区危房284户。科学合理布局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等设施,配齐配足收运车辆及设备,推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更加完善。
(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天大地大,安全最大。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把制度完善起来,把责任落实下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一要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推广使用钢片网,继续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聚焦建筑起重机械、危大工程、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二要强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城镇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三要全面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整治工作。有关地区要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分类处置,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对重大疑难问题“一项目一方案”,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和指导作用,加快推进解决,确保年底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四要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督促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专业经营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鼓励企业建设智慧信息平台,充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推动更多行业数据接入平台。
(五)优化提升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提高企业获取经营场所效率,推动联合验收、联合审图、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多规合一”等工作落实落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单位工程单栋(分段)竣工验收、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加速落地。二是推进水气热市政设施接入。全面实施水气热市政设施接入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水气热接入服务质效和便利度。三是深化公积金“不见面办业务”改革。探索服务便民化、数据智能化、管理精细化新路径,让公积金服务更透明更高效,满足缴存人多样化需求。
(六)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盟住建领域12个问题,其中典型案例3个,常规问题9个。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决、彻底进行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七)聚力谋划“十五五”发展。要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结合重大项目谋划行动,紧盯规划指向、政策导向,抢抓政策窗口期,吃透用好国家一揽子利好政策,加快推动一批好项目新项目落地落实,确保政策对得上、窗口机遇抓得住、资源要素接的牢。要实施挂图作战、精准调度,抓好项目谋划储备、组织申报、筛选审核、推动实施等工作,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落地、早达效,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大住建领域文化宣传引导,讲好住建故事,传播住建声音。三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久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当前,建筑工程和工程招投标仍是整治重点,各地要持续抓好程序规范,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四要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深入开展住建领域信访突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专项行动,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好争先创优、容错纠错、教育培训、严管厚爱“组合拳”,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打造适应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722.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527.53 万元,减少16.2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722.4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375.4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9.50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上年度申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400万元,本年度未申请此项预算,保障中心上年度因预算测算错误,导致预算各项收入支出都偏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此项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
2.上年结转结余为34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97万元,增长156.9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申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本年度未全部支付,结转资金212.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2722.4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722.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全盟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此项目经费为年中追加项目,年初预算中没有此项,本年度为上年结转经费。
(2)教育(类)支出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在此类中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5万元,减少5.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化,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4人,发生做实职业年金,本年度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减少。
(4)卫生健康(类)支出73.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82万元,减少42.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化,新增退休人员4人,在职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相应减少,上年度保障中心预算测算错误,各项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偏大,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
(5)城乡社区(类)支出210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16万元,减少15.4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上年度年初预算中有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400万元,本年度未申请此项目经费,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212.88万元支付,本年度“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在此类中支出;发展中心新增项目经费60.00万元,另保障中心在2024年预算时测算错误,导致各项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偏大,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
(6)住房保障(类)支出21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50万元,减少30.7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上年度“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在此类中列支;保障中心年初预算测算错误,导致各项收支预算偏大。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会计年度尚未结束,预算资金尚未执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2722.4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375.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7.0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5.4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02万元,占1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年支出预算合计2722.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10.75万元,占73.86%;
项目支出711.74万元,占26.1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2.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7.53万元,减少16.2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上年度申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400万元,本年度未申请此项预算,保障中心上年度因预算测算错误,导致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偏大,年中已做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2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7.53万元,减少16.2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本年度未申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项目资金,保障中心上年度因年初预算测算错误,导致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偏大,年中已做调整。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度为上年度结转资金,上年度此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
(二)教育支出(类)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上年度培训费未在此款项中列支,本年度在此款项中列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此项目为上年度结转资金,上年度此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万元,增长2.32%。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2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万元,增长5.17%。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2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44万元,减少23.14%。变动原因:上年度保障中心年初预算时测算错误,导致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偏大,年中已做调整。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3.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0万元,增加50.00%。变动原因:本年度将退休5人,职业年金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7万元,减少59.48%。变动原因:人员变动,新增退人员2人,在职医疗保险减少,且上年度预算测算较大。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53万元,减少45.49%。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7人,在职医疗保险减少,且上年度此项预算测算偏大。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7万元,增长25.04%。变动原因:本年度保险基数增大且此款项中包括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4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0.11%。变动原因: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无变化。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6.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14万元,减少69.26%。变动原因:本年度此项资金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43.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30万元,减少37.57%。变动原因:上年度此款项中2个项目本年度列入“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列支。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1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8万元,减少54.70%。变动原因:上年度在此款项中列支的1个项目本年度列入“工程建设管理”项列支。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1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12万元,减少46.78%。变动原因:本年度此项资金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25.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00万元,减少68.41%。变动原因:本年度此项资金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此项资金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此项资金上年度年中追加项目。
8.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112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67万元,增加37.07%。变动原因:上年度在“工程建设管理”项中列支的2个项目本年度转入此款项中列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38.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46万元,减少55.02%。变动原因:本年度此项资金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95万元,增长16.40%。变动原因:本年度工资及保险基数均变大且有新增人员。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9万元,减少43.62%。变动原因:本年度购房补贴按新标准测算且上年度保障中心年初预算时测算错误,导致各项收入支出偏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10.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0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90万元,减少36.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近年实际公车维护开支做相应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细化时漏做此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711.7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365.8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5.94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1.项目概述
2024年建筑市场监督科加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开展专项检查并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推广工作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审专家专业能力培训。
2.立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建市〔2021〕185号)、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21】100号)、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指标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 ,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差旅费用于检查发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劳务费用于支付聘请评审专家发生的讲课及评审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5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36.34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3.66万元。
(二)建社工程社会保障费
1.项目概述
为了维护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前,预缴建设工程施工保障费。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已按规定缴纳建设社保费的,可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后,向工程项目所属地建设社保费管理机构提出划拨申请。该项费用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收缴。本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之前收缴未划拨的费用由财政每年拨付预算用于完成递交申请材料企业的划拨工作。
2.立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退建设企业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0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187.12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212.88万元。
(三)全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差旅费主要用于支付督导检查及交叉互检发生的交通费及住宿费,培训费用于支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发生的费用,委托业务费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评估经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8.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22.14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25.86万元。
(四)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盟住建局承担全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立项依据
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盟住建局承担全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支出,印刷费用于印刷所宣传材料等费用,差旅费用于开展学员培训期间的住宿等费用,其他交通费用于车辆租赁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5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37.74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12.26万元。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项目概述
按照《锡林郭勒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细化集中整治阶段任务的通知》要求,将为期2年的集中整治阶段任务细化为2个阶段4个具体任务,并对存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进行鉴定工作和“回头看”工作。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细化集中整治阶段任务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主要用于支付去旗县督导检查的住宿及车辆租赁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6.01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13.99万元。
(六)房地产与住房保障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加大防范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活动、房地产市场最新政策及发展前景进行培训、组织全盟物业管理行业职工职业技能赛前准备工作及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建发【2023】62号)、《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内建物【2023】144号)、《关于举办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内职技赛【2022】25号)、《关于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锡机编办发〔2022〕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支出,印刷费用于印制宣传册等费用,差旅费用于支付对旗市住建系统指导调研发生的住宿等费用,培训费用于对房地产市场最新政策及发展前景及对物业安全生产与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发生的培训费,劳务费用于聘请老师的讲课费,其他交通费用于支付车辆租赁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3.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12.58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10.42万元。
城乡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
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给排水、垃圾、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加大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力度,不断优化动工程项目报建审批、获得水气热等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0〕67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67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66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5+1”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党办发〔2022〕10号)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支出,差旅费主要用于支付督导检查及交叉互检发生的交通费及住宿费,劳务费用于支付聘请专家的讲课等费用,其他交通费用于支付车辆租赁费,培训费用于支付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3.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20.95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22.05万元。
(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1.项目概述
使用该项资金计划完成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及时支付为应对陪同上级督导组对锡盟各地督查和对盟本级组织开展的工作检查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及时支付开展专项整治所需办公用品、宣传印刷等费用,运用项目资金购置相关执法装备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物质基础。
2.立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督【2024】126号、《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2】220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印刷、宣传等费用,差旅费用于配合上级部门(督导组)以及盟级自行组织开展对各旗县市(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回头看”抽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住宿费及交通等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于购买相关执法装备。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6.86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3.14万元。
锡林离勒盟城市是够新以奖代补资金第三方评审费
1.项目概述
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方式,根据《锡林郭勒盟城市更新考核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管道等更新改造、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项目,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2.立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1〕40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0〕67号)、《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锡署办发〔2022〕167号)、《锡林郭勒盟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锡建发[2023]86号)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城市更新工作第三方机构测评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5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11.20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38.80万元。
(十)职称评审成本性支出
1.项目概述
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2021全盟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实施,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全盟专家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2.立项依据
依据内人发(2001)12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及中办发(2016)77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3.中发《2016》9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全盟进行专家职称评审。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用于支付相关办公用耗材及办公用品等费用,差旅费及培训费用于支付聘请专家所需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01万元,使用项目资金1.18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0.83万元。
(十一)全盟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锡财[2024]469号)
1.项目概述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盟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方案进行编制。
2.立项依据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指标(重大项目前期费)的通知(锡财贸【2024】469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对全盟城市地下管理及设施建设改造方案进行编制产生的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0.0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39.40万元,2025年预算结转资金0.60万元。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按照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局际联席议制度》完成全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整验工作
2.立项依据
《消防58号令》《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2025年组织消防设计审查专题会议2次、每次2天,申请会议费4.3万元,其中:参会人员住宿费3.3万元,办公费1万元;开展消防审验监督检查2次、检查组4人、每个旗县预计1天,需费用11.4万元,其中车辆租赁费7.3万元,差旅费4.1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15.70万元。
质量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对4个旗县市(区)抽取9个房屋建筑工程开展质量评价、抽样检测工作,完成全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我盟工程质量安全。
2.立项依据
《关于开展全盟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差旅费用于检查发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委托业务费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进行质量测评等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15.00万元。
(十四)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1.项目概述
按照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作需要,开展对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检查3次,专项检查5次,现场观摩会、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支出,印刷费用于支付宣传册等印刷品费用,差旅费用于检查发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培训费用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委托业务费用于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检查费用,其他交通费用于支付前往旗县的车辆租赁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108.00万元。
(十五)房地产与住房保障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通过对全盟房地产市场及物业服务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开展防范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活动,以及对房地产市场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培训,全盟房地产领域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盟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明显规范。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2-24年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的通知》(锡建发【2024】34号)、《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内建物【2023】144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 锡林郭勒盟2-24年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支出,印刷费用于支付宣传册等印刷品费用,差旅费用于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巡查产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培训费用于开展物业管理培训。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23.00万元。
(十六)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1.项目概述
通过开展建筑市场检查、评标专家培训、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开展绿色建筑检查、宣贯,进一步推进全盟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支出,印刷费用于支付宣传册等印刷品费用,差旅费用于绿色建筑检查产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培训费用于支付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工程造价信息培训等费用,劳务费用于支付专家评审费,其他交通费用于支付检查车辆租赁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27万元。
(十七)城乡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
持续开展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教育,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效能。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0〕67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67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66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5+1”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党办发〔2022〕10号)、盟安委会《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24〕38号)》、盟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安委会发〔2023〕21号)、《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自治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内建质〔2023〕32号)、《中共锡盟委办公室 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的通知》(锡党办发〔2022〕2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 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4〕70号) 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锡林郭勒盟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支出,印刷费用于支付宣传册等印刷品费用,差旅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检查等产生的住宿及交通费,培训费用于支付开展业务培训等费用,劳务费用于支付专家评审费,其他交通费用于支付检查车辆租赁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43.00万元。
(十八)2025年锡林郭勒盟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第三方评审费
1.项目概述
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方式,根据《锡林郭勒盟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委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项目,开展核实评价工作。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城市更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锡建发[2023]86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审计业务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城市更新工作第三方机构测评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资金50.00万元。
(十九)单位业务费
1.项目概述
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申请业务经费,以及为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申请单位业务费8.5万元
2.立项依据
为锡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机关后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服务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机关及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人事、档案等辅助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
维修费主要用于办公楼内各项设施维修维护,办公费主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费、网络维护费、购置办公用品等,邮电费主要用于日常邮寄等费用。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8.50万元。
(二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做好全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和宣传工作;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和宣传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手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题培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技术服务、工程质量安全宣传,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和宣传工作。经费主要支出车辆租赁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宣传材料宣传册印刷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60万元。
(二十一)单位业务费
1.项目概述
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运行。
2.立项依据
根据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职责,我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决策部署,承担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政策咨询等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保障单位日常办公运行,开支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15.6万元。
(二十二)单位运行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运行。
2.立项依据
根据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职责,我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决策部署,承担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政策咨询等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办公费万元,会计服务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预算安排15.6万元,本年度结转1.47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0.1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9.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万元,减少16.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检。印刷费0.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差异。取暖费13.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差异。物业管理费7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差异。差旅费10.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差旅费严重不足,本年度预算增加。邮电费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万元,增加135.56%。维修(护)费1.60万元,与较上年增加0.60万元,增加6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相关预算金额无法满足正常支出,本年度预算做调整。会议费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检。工会经费25.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8万元,减少15.53%;福利费3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保障中心预算测算错误,导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年初预算偏大,本年度人员发生变化,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总额上涨。公务用车维护费1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0万元,减少3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根据近两年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其他交通费2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发生变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无此项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12.9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06.9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21项,采购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公开绩效目标2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711.7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3847921768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