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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住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5-01-29 19:0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锡盟住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锡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4798222775。 

  一、概述

  2014年,锡盟住建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锡盟住建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管理制度。继续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度,不断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丰富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以锡盟住建局门户网为主渠道,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锡盟住建局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部门发文在签发的同时确定公开及公开范围,突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便利,不断充实完善网页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内容有: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图、相关表格、服务承诺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对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重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等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4年,锡盟住建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动态信息568条、文件下载30份、部门文件12条、通知公告102条、政策法律法规10条、建设动态120条、办事指南3条、专题工作42条。此外,锡盟住建局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动态播放政务信息,实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方便企业、公众即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1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公开不够及时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六、改进措施

  2015年,锡盟住建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推进城镇化为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自治区及盟委、行署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检查、考核、问责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认真组织开展调研与交流,进一步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规范和强化信息公开时限管理,限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重点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和退出情况等。

  (五)推进招标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及时准确发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锡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