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锡盟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锡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479—8222775。
一、概述
2018年,锡盟住建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锡盟住建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管理制度。继续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丰富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以锡盟住建局门户网为主渠道,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政府信息。年内,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盟行署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脱岗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锡盟住建局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部门发文在签发的同时确定公开及公开范围,突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便利,不断充实完善网页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内容有: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图、相关表格、服务承诺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对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重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动态信息19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9,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2条。此外,锡盟住建局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动态播放政务信息,实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方便企业、公众即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开通锡盟住建局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对外发送信息58条,用户量213。
(三)锡盟住建局政务网站2018年度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8214个,网站总访问量52809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不涉及公民、法人的收费项目。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度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公开不够及时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19年,全盟住房城乡建设将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盟委行署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眼房地产去库存、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依法改革、改进作风建设,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办公室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议制度,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重大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审议。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检查、考核、问责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认真组织开展调研与交流,进一步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规范和强化信息公开时限管理,限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加大行业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等。
(五)健全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及时公布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解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