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质疑投诉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锡公资发〔2021〕40号)要求,优化我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规范质疑投诉事项受理流程,公开质疑投诉事项处理结果,提升质疑投诉事项办理时效,现就我单位办理质疑投诉事项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及人员公布如下,接受各交易主体各社会监督。
一、本单位办理质疑投诉事项工作要求
1、办理规程:接到质疑或投诉事项后,由我单位内设科室建筑市场监督科负责受理,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成质疑或投诉事项处理工作组进行办理。
2、议事规则:经工作组对质疑或投诉事项调查核实,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大项目的质疑或投诉事项,由分管领导提交本单位党组会议审定方可做出处理决定。
3、办理期限:质疑或投诉事项处理决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并答复当事人及报送相关部门在网站公示。
二、本单位办理质疑投诉事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1、受理质疑投诉事项科室:建筑市场监督科
电话:0479-8106231,邮箱:xmzjjjzscjdk@163.com
2、公开公示质疑投诉事项网站:
http://jsj.xlgl.gov.cn/
3、负责受理质疑或投诉工作人员:侯海龙
电话:0479-8106231。
4、对本单位处理质疑投诉事项监督举报电话
0479-822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