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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6-10 1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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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住建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5〕66号)要求,现将 2025年全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正高、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在全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相关要求;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应当符合当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应统一报送至同一个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2025年自治区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 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

1.盟本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岗位使用情况审核汇总后,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县市(区)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盟本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岗位使用情况审核汇总后,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县市(区)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中级评委设在盟直的,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问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三、申报时间安排

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报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凡出现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失信行为的,相关行为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照国家、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依据执行。

联系电话 :0479-8222961  0479-8222870

地址:锡林浩特市阿巴嘎街17号锡盟住建局204室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职称申报汇总花名册

         3.职称申报一次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