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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7-10 09:42:09

近日,盟住建局联合盟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联合印发《锡林郭勒盟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实施方案》(锡建发〔2024〕54号)。现将《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短期防风险、中长期转模式”的目标,直面房地产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经盟行署2024年第20次常务会议定,印发《锡林郭勒盟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五部分,主要内容集中在工作措施中。具体措施如下:

(一)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项目能进尽进。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把握项目推送质量,进一步排查各地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分类处理。

(二)商业银行对符合要求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住建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加快梳理全盟有融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审核,及时推送“白名单”项目。

(三)政府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地方国有企业提供并购贷款。

(四)依法依规妥善、分类处置保交房项目。一是对在建但存在停工风险,建设手续不齐全,剩余货值能够覆盖项目建设的项目,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进度二是对已停工又无在建工程追抵融资,但剩余货值较多的项目,由政府协调国有企业收购后,将该部分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为项目提供续建资金。三是对城市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穷尽手段后仍无法纳入“白名单”的项目、项目销售比例较低且无市场前景的项目以及严重资不抵债、需要破产重整的项目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果断采取破产重整司法程序。四是对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司法处置的停建项目,优先退还购房款;对已售少量住房的停缓建项目,通过置换到周边其他项目、退还购房款等方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需定购”,政府牵头摸清保障性住房底数,组织住建、民政等部门确定本地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新青年住房困难群体数量,分析研判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在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的基础上,鼓励政府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六)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妥善闲置存量土地。通过企业继续开发、促进闲置存量土地通过市场机制顺畅流转、政府收回收购的闲置存量土地调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式督导落实。